粤工信交融函〔2018〕591号
省属企业,省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化遵循《国家信息化展开战略纲要》(中办发〔2016〕48号)、《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交融展开的指导定见》(国发〔2016〕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展开工业互联网施行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的告诉》(粤府〔2018〕23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国资委 广东省质监局印发深化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交融管理体系施行定见的告诉》(粤经信交融〔2017〕27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厅现展开2019年两化交融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引荐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的注册企业和法人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且财务状况和运营状况杰出。
(二)两化交融根底条件杰出,企业数字化建造具有一定根底。
(三)对树立两化交融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展开两化交融管理体系贯标。
(四)具有树立施行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动力、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优先支持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交融展开试点演示企业,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演示企业,国家级两化交融演示企业,获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申报。
二、引荐程序
(一)贯标试点企业引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准则,由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属企业集团、省级行业协会引荐。申报试点的企业只能通过一个途径引荐,已确认为国家级或省级贯标试点的企业无须重复申报。
(二)申报试点的企业应通过我国两化交融服务渠道的企业两化交融评价体系(http://www.cspiii.com/pg/)展开周期性自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阅。
三、进展组织
2019年3月15日前,各有关单位完成引荐报送工作。
3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定,确认贯标试点企业建议名单。
4月上旬,公示贯标试点企业建议名单。
四、有关要求
请各引荐单位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试点企业引荐表(见附件1)和试点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我厅(制造业与互联网交融展开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9年两化交融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引荐表
2.2019年两化交融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书
为持续探索以标准引领两化深度融合的发展新模式,同时为了深入贯彻《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战略部署。现将我市示范企业申报的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方向
(一)以产品协同研制、可追溯、远程维护保养为代表的产品生命周期创新与服务。
(二)以集中采购、智能物流、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供应链管控与服务。
(三)以智能工厂、精细管理、智能决策为代表的现代化生产制造与运营管理。
(四)以网络化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循环经济、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模式新业态。
二、申报时间
请有意申报示范企业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于5月26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我委(发送主题为“贯标示范企业申报-公司名称”的电子邮件);收到邮件回复后,于6月1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公司各方面运转情况较好。
(二)2017年4月15日前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三)信息化环境下的业务综合集成基本实现,互联网环境下获取可持续竞争优势、打造新型能力的成效显著。
(四)两化深度融合工作的经验、路径、模式和方法等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推广价值较高。
四、申报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
1.申报书封面(加盖公章);
2.目录(申报材料必须编制页码、目录,装订成册);
3.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4.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
5.企业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需求分析;
6.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加盖公章);
8.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9.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荣誉证书等,如有);
10.企业新型能力识别和打造的方法和路径;
11.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与成效;
12.企业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打造新型能力的主要成效;
13.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主要作用;
1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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