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对象、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对象:2020年开展技术改造项目的工业企业。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事后资助,对2020年开展技术改造项目的工业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15%予以[敏感词]200万元资助。2020年底受理在2020年1-10月份已完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完成率100%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2021年受理2020年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0年申报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再受理)。
二、申请条件
(一)近三年信用记录良好,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二)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保、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
(四)企业已完成其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并及时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广东)进行技术改造投资填报;
(五)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在光明区。
三、申请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28日18点整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3月8日至3月31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