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已认定的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突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工业设计中心。
二、支持数量、方式及标准方式
1、扶持数量:数量有限,由当年工业设计行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额控制。
2、扶持方式及标准:事后资助。
获得认证的深圳工业设计中心应获得不超过总投资50%的支持,并且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投资总额包括购置实验设备、软件和数据库、实验材料、进行检测认证、专家咨询、委托开发、国际合作交流、申请知识产权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费用。
对已认定的[敏感词]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支持不超过批准总投资的50%,不超过500万元和300万元。对于[敏感词]、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按照获得的[敏感词]等级资助标准进行资助,不予重复执行。
获[敏感词]、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并获得工业设计领军企业资助的,按就高原原则给予补助。
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条件
1.项目实施地在深圳。
2.在深圳(含深汕经济特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项目单位没有违反[敏感词]、省、市联合纪律政策和规章,也没有被列为违反信托的联合纪律目标;
4.项目部门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虚假、套期保值、骗取特殊资金
4.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符合作业程序和申请指南(或通知)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5.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同一事项因政策规定可以多个专项资金申报的,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理由;
(二)专项条件
1.工业设计中心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健全的机制、科学的管理和明确的发展规划;
2.工业设计中心业绩突出,设计产品经济效益显着,近两年企业主营业务年收入在1亿元以上
3.工业设计中心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近两年来,已获得10多项国内外工业设计类专利、版权等;累计获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项(包括中国[敏感词]工业设计奖、广东省工业设计奖“省长杯”、IDEA奖、红点奖、GMARK奖等)3项;
4.深圳工业设计中心是制造企业中独立的工业设计部门,成立两年多;
5.工业设计中心设有固定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硬件和软件设备,并配备进行工业设计研究试验;
6.工业设计中心拥有高素质和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有能力独立承担相关领域的工业设计研究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并教育和培训专业人员。工业设计专业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大专毕业、技师(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比例不低于60%。
四、业务受理
1.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20日17:30。
2.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30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