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0755-27504096
欢迎访问深圳市柴火空间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处

服务创造价值,坚持与客户共赢

资助公告
深圳市科创委

《深圳市海外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的主要内容

文章出处:柴火空间时间:2019-11-04


1.jpg

柴火空间来为您解答《深圳市海外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的主要内容。

为了更快的加强深圳海外创新中心的发展,深圳委员会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海外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在制定它的时候,我们调查了境外创新中心上市的进展情况,探索了海外创新中心的成长规律,找出了其政策需求,力求在企业最需要政府扶持的时候,做到简明扼要、办事快捷。

(1)对海外创新中心实行“认定”机制

海外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是一种以企业为主导的市场行为,政府部门采用"认定"机制,充分尊重市场规律。

(2)对海外创新中心实施"评价"方式

海外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是一种以企业为主导的市场行为,政府对海外创新中心的建设采用"评价"机制,充分激发了创新的活力。

(3)对海外创新中心实行事后资助原则

海外创新中心的起步阶段最需要政府的支持,其发展绩效也需要政府的鼓励和指导。政府对海外创新中心的鼓励和指导体现了"事后资助"的原则:政府在承认时放弃了多达200万元的补贴。每年评估前一年的绩效,最多放弃300万补贴,影响力等级为100万元。

同时,无论是认定还是评价资助,资金金额不得超过企业前期或运营费用的40%,单个海外创新中心的补贴和奖励总额不超过2200万元。